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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hps - 本站消息 | 2024-04-24 | 點閱數: 1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48701 號函辦理。
二、

依立法院第 8 屆第 6 會期第 18 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 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 2 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 1 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

社區大學鼓勵每兩學期安排 1 次愛滋講座。

上述教育課程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項目:

1.基礎愛滋知識與預防方法;2.疾病價值觀澄清與多元性別意識;3.與感染者相處之道;4.愛滋體驗教育。

三、 請依前述立法院附帶決議,運用旨揭簡報,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安排至少 2 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 1 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另請運用衛生福利部之「愛滋防治教育訓練前後測題庫」進行前後測評量。
四、

旨揭資料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s://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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