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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ps - 不分類 | 2015-09-11 | 點閱數: 2173

104學年度嘉義縣新港鄉安和國民小學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教育部 103年 8月 1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30120878 號函頒修正教育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二、 依據嘉義縣政府 103年 8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30156037 號函辦理。

貳、目的:

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叁、實施策略與目標:

藥物濫用等級

目 標

策 略

一級預防

活得健康、適性發展、

無藥物濫用

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二級預防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

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

嚴重危害。

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

三級預防

降低危害、有效戒治、

預防再用

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肆、作法:

一、一級預防

(一)減少危險因子方面:

1.轉知學生有關校外正當合法之育樂活動訊息,希能多從事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以減少學生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

2.級任老師、相關行政人員應對藥物濫用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之發生率。

藥物濫用可能性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如下---

( 1)對藥物濫用正向預期(好處)高,負面預期(壞處)低、拒絕使用信心低者(可透過課程互動、問卷調查等瞭解)。

( 2)個性較衝動(不善規劃,不考慮後果)、逃避型因應者。

( 3)學業成績低落者。

( 4)情緒適應較差,如憂鬱程度高、心理壓力高、曾有自殺意念者。

( 5)零用錢多者。

( 6)生活作息較不正常者。

( 8)有抽菸、喝酒、嚼食檳榔習慣者。

( 9)自己或家人曾有藥物濫用情形者。

(二)增加保護因子方面: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依據學校年度研習規劃,舉辦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活動,或鼓勵教師參加校外相關研習活動,以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2.加強「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 1)級任老師利用時機或時事,實施「藥物濫用防制」隨機宣導,建立正確認知。

( 2)依年度計畫,辦理「藥物濫用防制」學藝競賽、「藥物濫用

防制」認知檢測,讓學生認識藥物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可結合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社區、民間團體辦理)。

( 3)每年舉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訂定獎勵辦法,提高正確認知率達 85﹪以上,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應加強宣教導正。

3.學業輔導: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應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

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

藥物。

4.訓導處、輔導室應利用相關集會活動時間,進行「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輔導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危險群篩檢:各校應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危險群,

     以早期發現,方式如下:

1.觀察晤談:各班導師、訓輔人員,應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

息及交友狀況,並主動聯繫家長,發現學生精神、行為有偏差或

異常情形,即應實施個別晤談,從晤談中發現學生有無藥物濫用

情形。

2.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對「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 1)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

法」,並於每學期開學 1個月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員」

名冊,以加強輔導。教育部業管之「特定人員」為:

  1. 經尿液篩檢確認呈毒品陽性反應或經輔導勒戒完成一年以
  2.  

B.中輟後復學之學生。

C.精神或行為異常有施用毒品傾向之在學學生。

( 2)尿液篩檢:運用快速檢驗試劑,對「特定人員」採驗尿液

,惟運用試劑篩檢學生尿液時應注意學生之自尊及隱私,並

聯繫家長知情。

(二)輔導:

1.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應循教育

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校安中心,並即由導

師、訓輔人員、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 3

個月內協助戒除。

2.學生藥物濫用之輔導,除了校內之輔導資源外,可運用縣(市)

或社區輔導機構等輔導資源進行個別輔導。

三、三級預防: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 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學校即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nbcd.gov.tw)繼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藥物濫用危害。

伍、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4學年度嘉義縣新港鄉安和國民小學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教育部 103年 8月 1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30120878 號函頒修正教育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二、 依據嘉義縣政府 103年 8月 21 日府教學字第 1030156037 號函辦理。

貳、目的:

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叁、實施策略與目標:

藥物濫用等級

目 標

策 略

一級預防

活得健康、適性發展、

無藥物濫用

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二級預防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

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

嚴重危害。

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

三級預防

降低危害、有效戒治、

預防再用

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肆、作法:

一、一級預防

(一)減少危險因子方面:

1.轉知學生有關校外正當合法之育樂活動訊息,希能多從事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以減少學生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

2.級任老師、相關行政人員應對藥物濫用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之發生率。

藥物濫用可能性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如下---

( 1)對藥物濫用正向預期(好處)高,負面預期(壞處)低、拒絕使用信心低者(可透過課程互動、問卷調查等瞭解)。

( 2)個性較衝動(不善規劃,不考慮後果)、逃避型因應者。

( 3)學業成績低落者。

( 4)情緒適應較差,如憂鬱程度高、心理壓力高、曾有自殺意念者。

( 5)零用錢多者。

( 6)生活作息較不正常者。

( 8)有抽菸、喝酒、嚼食檳榔習慣者。

( 9)自己或家人曾有藥物濫用情形者。

(二)增加保護因子方面: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依據學校年度研習規劃,舉辦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活動,或鼓勵教師參加校外相關研習活動,以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2.加強「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 1)級任老師利用時機或時事,實施「藥物濫用防制」隨機宣導,建立正確認知。

( 2)依年度計畫,辦理「藥物濫用防制」學藝競賽、「藥物濫用

防制」認知檢測,讓學生認識藥物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可結合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社區、民間團體辦理)。

( 3)每年舉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訂定獎勵辦法,提高正確認知率達 85﹪以上,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應加強宣教導正。

3.學業輔導: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應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

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

藥物。

4.訓導處、輔導室應利用相關集會活動時間,進行「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輔導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危險群篩檢:各校應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危險群,

     以早期發現,方式如下:

1.觀察晤談:各班導師、訓輔人員,應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

息及交友狀況,並主動聯繫家長,發現學生精神、行為有偏差或

異常情形,即應實施個別晤談,從晤談中發現學生有無藥物濫用

情形。

2.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對「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 1)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

法」,並於每學期開學 1個月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員」

名冊,以加強輔導。教育部業管之「特定人員」為:

  1. 經尿液篩檢確認呈毒品陽性反應或經輔導勒戒完成一年以
  2.  

B.中輟後復學之學生。

C.精神或行為異常有施用毒品傾向之在學學生。

( 2)尿液篩檢:運用快速檢驗試劑,對「特定人員」採驗尿液

,惟運用試劑篩檢學生尿液時應注意學生之自尊及隱私,並

聯繫家長知情。

(二)輔導:

1.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應循教育

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校安中心,並即由導

師、訓輔人員、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 3

個月內協助戒除。

2.學生藥物濫用之輔導,除了校內之輔導資源外,可運用縣(市)

或社區輔導機構等輔導資源進行個別輔導。

三、三級預防: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 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學校即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 http://www.nbcd.gov.tw)繼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藥物濫用危害。

伍、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