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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ps - 不分類 | 2015-09-11 | 點閱數: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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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
  •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各級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重大災害應變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國民小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 嘉義縣安和國小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 目標
  • 培養師生安全常識,做好校園安全措施。
  • 防範校園暴力、霸凌事件之發生,提供學生快樂學習的教育環境。
  • 有效落實校園安全維護工作,確保學童安全。
  • 成立偶發事件處理小組,掌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 建立緊急事故通報系統,迅速有效處理意外事故。
  • 實施各項災害演練,增進學童危機處理及應變之能力。
  • 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培養學童危機意識。
  • 落實導護工作,防範意外事件之發生。
  • 落實校舍及各項器材之安檢及維修,確保學童活動之安全。
  • 影響社區建立良好的安全環境。

叁、實施原則:

 

  • 全體師生共同參與共負校園安全(防範暴力、霸凌)維護之責,發揮整體教育功能。
  • 畫分導護安全責任區,確實發揮導護功能。
  • 充實師生安全知識及防範意外事件發生的能力。
  • 結合社區區資源,增進校園安全。
  • 配合各科教學,落實安全教育工作。

肆、組織:

  • 成立校園安全維護(防範暴力、霸凌)暨危機處理小組。

 

職   稱

負 責 人

職                            掌

召集人

校    長

綜理全校安全維護及督導事宜。

總幹事

教導主任

負責安全維護計畫之擬定及聯絡事宜。

安全組組長

總務主任

負責校舍、各項器材及設備之安檢及維修。

支援組組長

教務組長

負責任課教師臨時調派、協調。

維護組組長

訓導組長

負責安全維護之宣導、執行及相關人員組訓工作

輔導組組長

輔導老師

負責意外發生後之相關輔導工作。

醫療組組長

護理師

負責衛生安全教育及意外事故傷患之醫護工作。

文書組組長

護理師

負責相關收發文工作。

導  護

導護老師

負責學童上下學、午休及下課時間活動之安全。

組  員

級任老師

維護學童上課期間之安全及執行安全教育工作。

聯絡組

幹    事

負責聯絡學童家長各項事宜。

 

 

 

 

 

 

 

  • 成立偶發事件處理小組:

 

職   稱

負 責 人

職                            掌

召 集 人

校    長

綜理全校偶發事件之處理及督導事宜。

秘    書

教導主任

負責工作計畫擬定及事故之處理、協調聯繫事宜

秘    書

總務主任

負責指揮偶發事件之救災及傷患之送醫。

支 援 組

教務組長

負責任課教師臨時調派

醫 護 組

護 理  師

執行偶發事件之搶救工作、負責傷患之醫護工作。

警 戒 組

總 導 護

負責災難現場之警戒、秩序之維護及學童之安撫

聯 絡 組

衛生組長

負責聯絡醫療及救難單位之車輛及人員。

維 護

訓導組長

負責學童上下學、午休及下課時間活動之安全

 

 

伍、實施辦法:

  • 校園防震、防災方面:
  • 定期檢查校舍建築、遊戲器材及其他設備,確保學童活動之安全。
  • 有安全顧慮者應立即檢修,否則應封閉停用。
  • 各類物品妥當安置,並視物件類別之需要加以固定。
  • 具有危險性之器材,使用時應有妥善的防範措施。
  • 實施防震防災演練活動,增進學童危機處理及應變之能力。

 

  • 加強校園門禁管制及內外巡查工作:
  • 門禁管制工作:
  1. 依學校生活作息,明確訂定各樓層鐵門開關時間。
  2. 學生上學後,應儘速關閉校園各出入口,僅留大門或主出入口。
  3. 落實進出校門之人員身分登記與證件兌換,見有未配載證件之可疑人員應予以詢問,並通報行政人員。
  4. 督責警衛室透過監視系統監控非經校門口進入校區人員,隨時處理。
  • 校園巡查工作:
  1. 行政人員及導護老師應確實巡視校園,注意廁所、校園死角是否有學生逗留或不明人士出沒。
  2. 鼓勵志工組織校園安全巡邏隊,協助防護校園安全。
  3. 妥善安排技工友工作地點或責任區,使其工作時能兼顧校園動態。
  • 校園安全防護:
  • 學校上課時間,校園應停止開放。
  • 外人進出校園應確實管制、登記,隨時掌握其活動情形。
  • 加強校園巡視,宣導校園危險區域,禁止學生出入校園死角。。
  • 加強導護責任,防範意外事件之發生,學生開始上學後務必有教師在校指導。
  • 落實路隊交通編組,使兒童集體行動。
  • 建立緊急事故通報系統,迅速有效處理意外事故。
  • 提醒學生如廁安全,要求儘量結伴同行。
  • 教師於每節上課時,確實掌握未進教室學生之動向。
  • 向學生宣導遇有可疑人士進入校園應立即向師長報告。
  • 防範校園暴力、霸凌事件:
  • 導師掌控班級行為偏差學生並適時予以輔導。
  • 輔導處建立問題學生名單,施以小團體輔導及個案輔導,期以導正其偏差行為。
  • 學生單方面發生衝突時,即時予以糾正輔導,減低其不當情緒累積,以免造成日後之暴力或霸凌事件之發生。
  • 與當地警察機關密切連繫:
  • 請警察機關設置巡邏箱,定期巡邏。
  • 設熱線電話方便聯絡。
  • 請警察機關清查學區內,犯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犯罪傾向之特定人物,予以妥善防範。
  • 兒童的指導活動:
  • 教學活動
  1. 指導兒童正確的使用各項器材,尤其是具危險性的實驗用品。
  2. 指導兒童避免到易生為危險的地方遊戲,並不玩危險性的遊戲。
  3. 利用機會教育或配合各科教學,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兒童如何保護自己、研判事務及遇上危險等處理…等,培養師生危機意識。
  • 配合活動
  1. 設計各種危險情境,指導兒童討論。
  2. 舉辦各項藝文競賽,加強教學效果。
  3. 利用角色扮演,指導兒童如何應付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 與家長及社區人士合作防範
  • 善用熱心教育之社區人士,成立愛心服務站,組成校園安全網。
  • 與學區家長密切聯繫,了解學區內具有攻擊性之危險人物,妥加防範。
  • 督導考核:
  • 加強評鑑考核工作,由校長及處組組成校園安全督導小組,定期與不定期考核實施情形,以為獎勵改進之依據。
  • 訓導及導護師負責督導平日學生安全事宜。

 

 

 

陸、意外事故處理程序

  • 緊急救難
  • 聯絡醫院救護車或消防車及警察單位
  • 送醫急救
  • 電話聯絡家長
  • 電話聯絡或傳真教育局
  • 學童之慰問與安撫
  • 善後處理
  • 檢討改進

 

柒、安全維護緊急聯絡網路

 

編 號

聯絡單位名稱

地   址

電       話

1

嘉義長庚紀念醫院

嘉義縣朴子市嘉朴路西段 6

( 05 ) 362-1000

2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 42-50

05-3790600

3

大林慈濟醫院

嘉義縣大林鎮平林里民生路 2

05-2648000

4

嘉義基督教醫院

嘉義市忠孝路 539

05-2765041

5

嘉義聖馬爾定醫院

嘉義市大雅路 2段 565

05-2756555

 

 

捌、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長

 

附件:

附件 嘉義縣新港鄉安和國民小學校園安全檢核紀錄表

附件 2   我被霸凌了該怎麼辦?

附件 3   各縣市反霸凌申訴專線

附件 4      校安事件通報處理作業流程圖

附件 5   各級學校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

                                                               

 

 

 

 

 

 

 

 

 

 

 

 

 

 

 

 

                                                                附件1

                                                               

 

嘉義縣新港鄉安和國民小學校園安全檢核紀錄表

項次

項            目

狀  況

備考

1

學校內建築施工處所有無設立警告標示及設立圍籬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合宜?施工設備是否任意擺設?有無影響安全之虞?

 

 

2

校園圍牆、欄杆設施是否穩固或損壞?有無影響安全之虞?

 

 

3

校園內體能遊樂設施,指定專人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情形?有無損壞情形?

 

 

4

建築物避難逃生標示、避難器具設置及堪用情形?

 

 

5

學校內設置之電力系統安全設施是否合宜?

 

 

6

學校內設置之消防系統安全設施是否合宜?

 

 

7

學校內頂樓樓梯是否有管制措施?管制情形?

 

 

8

是否定期檢查更新消防設施、緊急廣播及緊急照明設備?

 

 

9

校園內夜間照明設備是否足夠,杜絕安全死角?

 

 

10

校舍、車庫及各類型建築、結構及水泥層是否剝離、傾頹影響安全?

 

 

11

校園門禁管制是否確實(辨證、登記)?執勤人員是否堅守崗位?

 

 

12

校園內較易發生安全事件之區域,如學校之實驗室、樓梯頂樓、廁所或校園內死角等有無異狀或人員留置情形?

 

 

檢查日期:                          檢查人員:

總務處                                  長:

                                                           

                                                                附件 2

我被霸凌了該怎麼辦?

支援管道

處置

向導師、家長反映

(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img

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如附件 4

向教育部 24小時專線投訴( 0800200885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學期辦理不記名生活問卷。

學校:每年 4月及 10 月各辦理以次記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

其它(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向學校反映

 

 

 

 

附件 3

各縣市反霸凌申訴專線

項次

縣市

教育處(局)

1.

基隆市

02-2430-1505#61

2.

台北市

02-2725-2751 or 1999

3.

台北縣

0800-580-780

4.

桃園縣

0800-775-889

5.

新竹市

03-524-8168

6.

新竹縣

03-551-8101#2810

7.

苗栗縣

037-559-684

8.

台中市

04-2220-2607

9.

台中縣

04-2520-0870

10.

南投縣

049-223-1730

11.

彰化縣

04-724-1183

12.

雲林縣

05-535-1216

13.

嘉義市

05-225-4321#359

14.

嘉義縣

05-362-0113

15.

台南市

06-298-2586

16.

台南縣

06-632-8675

17.

高雄市

0800-775-885

18.

高雄縣

07-799-5678#1712

19.

屏東縣

08-734-7246

20.

宜蘭縣

03-925-4430

21.

花蓮縣

03-8576-387

22.

台東縣

0800-322-002#2226

23.

澎湖縣

06-9268490

24.

金門縣

082-325-630

25.

連江縣

08-362-51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