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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11-10 | 點閱數: 55

一、大樓設施自 100 年以 OT 方式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 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住宿設施並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70 條之 2 規定取得旅館業登記證;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 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 提供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眷屬優惠方案及貼心差旅 服務。

二、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服務,多次榮獲財政部金擘獎民間經營團隊獎肯定。相關場地設施坐落交通便捷之精華地段(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 3 段 30 號),適合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禮及視訊論壇等一日或多日活動,歡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