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鑑定: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於 105 年 6 月 12 日前(申請管道一及管道二)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
三、報名:
(一)管道一: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者,學生於 10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前至就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並繳交初審通過相關資料,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 105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向承辦學校永慶高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
(二)管道二:經所屬國小初審通過者,學生於 10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前至就讀國中申請書面審查,並繳交審查費及相關證明文件。各國中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後,統一於 105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向承辦學校永慶高中報名及繳交資料及審查費。
管道一測驗時間: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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