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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hps - 總務處 | 2020-06-30 | 點閱數: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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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嘉義縣環境知識競賽辦法
一、 目的:
為增加嘉義縣國小、國中及高中及大專院校學生對環境保護的正確知識,透過生
動、有趣、刺激的擂台競賽方式引發學生的環保實踐心,將環境教育落實於日常
生活中,提升對環境認知、價值觀與行動力;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舉辦全
國性之環境知識競賽,於本縣辦理初賽,競選出本縣優秀代表前往複賽爭取佳
績。
二、 活動名稱: 109 年度嘉義縣環境知識競賽活動
三、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四、 主辦單位: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五、 承辦單位:美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南華大學永續中心
六、 競賽時間與地點:
1. 地方初賽: 109 年 9 月 27 日(星期日)
南華大學(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 55 號)
2. 全國決賽: 10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
七、 地方初賽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於 109 年 6 月 15 日,開放網路報名(網址:
http://www.epaee.com.tw);截止日期 109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止。
八、 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國小組:嘉義縣 109 學年度( 8 月以後)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二)國中組:嘉義縣 109 學年度( 8 月以後)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三) 高中(職)組:嘉義縣 109 學年度( 8 月以後)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
生(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
(四)社會組: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備註: 1.每人僅能擇一縣市報名參加,經查如有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
資格。國中、高中(職)組、社會組每組至多 110 人。另為期許環保知識從小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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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及鼓勵環保教育之推展,國小組每組至多 160 人。學校單位參賽同學,今年
可由老師報名及帶隊或由個人報名參加。
2. 嘉義縣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如欲報名國小組、國中
組或高中(職)組,請洽環保局個別報名。
九、 競賽題目命題範圍:
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如表 2 所列)及環
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知識競賽影片」
專區。
序號 影片名稱 環境教育時數
1 山海紀行 0.5 小時
2 絕處逢生-讓瀕絕植物回家 0.5 小時
3 雉在菱里 1 小時
4 大有玄機 1 小時
5 海洋垃圾影像紀錄 0.5 小時
6 豐部落-走進賽德克巴萊 0.5 小時
合計 4 小時
註: 1.相關影片可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之「知識
競賽影片」專區中觀看。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s://www.epa.gov.tw/ →重大政策
3.環保署環境 E 學院 http://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
十、 活動議程:
時間 議程
09:00~09:30 國小組及高中組報到作業
09:30~10:00 開幕式
10:00~10:40 國小組賽程-淘汰賽 高中組賽程-淘汰賽
10:40~11:0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1:00~11:40 國小組賽程-驟死賽 高中組賽程-驟死賽
11:40~11:50 頒獎典禮相關事宜安排 休息時間
11:50~12:10 國小及高中組頒獎典禮
12:10~13:00 午餐時間
13:00~13:30 國中組及社會組報到作業
13:30~14:10 國中組賽程-淘汰賽 社會組賽程-淘汰賽
14:10~14:30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比賽場內整理 休息時間
14:30~15:10 國中組賽程-驟死賽 社會組賽程-驟死賽
15:10~15:30 頒獎典禮相關事宜安排 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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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議程
15:30~16:00 國中及社會組頒獎典禮
16:00 快樂賦歸
十一、內容規劃:
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造成超過或不足慮
取名額情形,再以「PK 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一) 為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國中組、國小組及社會組(年滿 18 歲)等
4 類組。
(二) 各類組別分別競賽,以各類組之前 5 名代表嘉義縣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全國總
決賽。
(三) 本活動將邀請至少 1 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一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事項,
以裁判團判決為結果。
(四) 所有題目均以「環境 E 學院」網站( https://eeis.epa.gov.tw/e-school/Index.aspx)
之題庫資料為主,並結合時事議作為出題重點。
(五) 「淘汰賽」:
1. 各組別依報名人數,採分批方式辦理。批次順序於參賽者完成報名後,由主辦
單位逕行安排,並於比賽報到時通知。
2. 同一時間各組別不可在同一競賽會場地進行競賽,各組別參賽者至多 110 位(國
小組至多 160 位),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
保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件至置於桌面左前角,以
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3. 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 1 題為一幕,司儀宣讀完題目及選項後,參
賽者隨即作答,當司儀唸出「下一題」時,則布幕切換至下一題畫面。
4. 競賽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電腦閱卷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
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不得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競賽用
物品請勿攜入會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5. 競賽題目皆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進行,競賽時間 40 分鐘,題目 65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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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競賽答案卡(卷)需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需要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
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
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7. 競賽答案卡(卷)僅可畫記准考證號碼及各題答案,故意或汙損答案卡(卷)及損壞
試題券者,取消競賽資格。
8. 二聲鈴聲響畢後,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試題卷與答案卡一併由大會
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9. 繳交答案卡(卷)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 題為一幕公布試題及答案。若該試題
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
將不再受理。
10. 現場公布進入「驟死賽」名單,各組取分數前 50%名額進入驟死賽,若前 50%
之門檻有同分者,最多增額錄取 7 名,人數超過 7 名則現場以 PK 賽決定之。
(六) 「驟死賽」:
1. 同一時間各組別不可在同一競賽會場地進行競賽,各組別參賽者至多 65 位(國小
組為 90 位)。
2.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準時入場,對號
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至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
資格。
3. 競賽試題皆以「選擇提」4 選 1 的方式作答,每位參賽者桌上有選項 1 至 4 選項
之四面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採單題答錯即淘汰方式進行。
4. 司儀宣讀題目念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牌,待司儀念出「3 、
2 、 1 ,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排子舉置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
後又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淘汰。
5. 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依塞場工作人員指示
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6. 若未能分出前 5 名名次,應先進行「PK 賽」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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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對試題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判定,進入下一
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七) 「PK 賽」:
1. 依循「驟死賽」規則第 2 至第 6 點辦理。
2. PK 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棄權不予遞補。
3. 「淘汰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晉級「驟死賽」之參賽者。
4. 「驟死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前 5 名名次。
5. 對試題有疑義時,同驟死賽第 7 點辦理。
(八) 附則:
1. 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
論。
2. 各組競賽現場專家學者擔任裁判,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以裁判長判決為準。
3. 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獎金及獎項資格。
4. 為尊重他人權益,參賽者於競賽過程中請將手機關閉。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
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平版電腦、智慧型手
錶、鬧鐘、收音機、 MP3 、 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一律不得於競賽過程中使
用;若攜入賽場者,須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
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
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5. 如有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舞弊情形,則現場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
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等。
6. 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8 類競技競
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與給與,並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 10%。
7. 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賽前持相關證
明資料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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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中心,進
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
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9. 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
者,取消參賽資格。
10. 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競賽說明開始前向現場工作
人員提出,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
11. 為響應節能減碳,不提供一次用餐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筷。
12. 本活動凡參賽者及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
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13.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公
布。
十二、活動獎項:
名次 獎項
第一名 各組名額 1 名, APPLE iPad WIFI 10.2 128GB(2019)平板電腦乙
台或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禎。
第二名 各組名額 1 名,飛利浦 PHILIPS 渦輪氣旋健康氣炸鍋或等值獎
品及獎狀乙禎。
第三名 各組名額 1 名,節能電風扇乙台或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禎。
第四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1000 元及獎狀乙禎
第五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1000 元及獎狀乙禎
第六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500 元及獎狀乙禎
第七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500 元及獎狀乙禎
第八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500 元及獎狀乙禎
第九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500 元及獎狀乙禎
第十名 各組名額 1 名,禮卷 500 元及獎狀乙禎
註:本縣獲獎學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七條成績優異獲得獎
項者,函請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給予指導人員及參賽者獎勵。